2010年2月19日,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(ITC)投票裁定,来自中国的油井钻杆在美国构成倾销,危及美国制造商的利益。此案至少涉及泰州地区两家企业。
据了解,美国联合钢铁工人工会和4家美国钢铁制造商,于2009年12月31日向美国商务部提起诉讼,要求对来自中国的钻杆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。
此次裁定对我市的格兰特(江苏)钻具有限公司和江苏曙光华阳钻具有限公司两家规模企业影响颇大。他们在2009年共向美国出口了1006万美元上述产品,占两企业出口总量的18%。此前,中国的无缝管等产品遭美国“双反”,中国相关企业被迫转战东南亚等地,但在印度等国却引发了新一轮“双反”诉讼。
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企业,就反倾销而言,企业应该在最关键的前期抗辩阶段,积极应诉,向相关机构提供数据、指标等,以证明我们没有构成损害和威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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